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
1、想要弄明白汉朝到底是依法治国还是以儒治国,可以参看《汉书·刑法志》。通过它,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从上古直至西汉末期,我国古代的律法是如何逐渐由简至繁、成为维系政权运行的基本支柱。
2、然而,韩非子认为正是因为商鞅轻视了“士”,所以在变法之后秦国本土的著名人物要么是权臣,要么是武将。他们重视个人利益而轻视国家或王室的利益,所以张仪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便兼相秦、魏二国;穰侯远攻而近交,为的拓展自己的封邑;范睢害怕白起得势,便劝秦王解除邯郸之围;吕不韦相秦而讨河南之封,十多年里,秦兵出函谷关的次数寥寥无几。这些群臣的利己行为延缓了统一大业。
3、故而,韩非子主张兼用法术,而他也常自称为“法术之士”和“智术能法之士”,在《孤愤》、《说难》诸篇中都呼吁国家重用这一类人来治国,而不是豢养儒墨、贵人、商工、剑士、说客之类的“五蠹”。作为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吸收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为秦始皇的君主专制制度提供理论基础,此外他还批判吸收了慎到的“势”,对秦国统一天下后的制度规划也提供了理论依据。(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
4、秦孝公和商鞅所坚持的变法活动,其实也是旧贵族与新兴地主阶级矛盾的体现。为了能够顺利变法,商鞅在秦孝公的指示下,不断培养能够支持变法与革新的人才。“任其力不任其德”、“官爵必以其力”,“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其实就是当时支持变法与反对变法的一场争斗。
5、商鞅变法时期曾提出“愚民则易治也”他们认为百姓们思想简单才利于国家发展,不得不说这一思想的确符合战国时期秦国发展的需要,但是在全国统一之后,国家将于大大扩大,针对新的时局,这种极端的措施显然是不符合时宜的。
6、然而,这并不代表法治的消失。经济、民生方面的宽柔,并不耽误践行源自秦朝的严刑峻法。汉初法律仍旧严格,形形色色的肉刑让人闻之色变,文帝时期有名的“缇萦救父”事件佐证了这一事实。
7、因此,这就为所有人民和国家发展制定了一条道路,法律怎么制定,道路怎么前行。而法家制定的道路就是帮助秦国崛起,并一统六国,结果,也的确实现了。
8、以“术”为主要手段,统治者以此来控制臣民。
9、李斯和商鞅对于法律和法家思想最大不同在于,相较于商鞅,李斯懂“法”更加懂得帝王为君之道。将法制贯之以帝王,成为了后代王朝政体建立的典范。李斯的法律思想抛弃了历史的“德治”、“人治”、“礼治”思想,其以积极和入世的思想登上历史舞台,力主变法来建立新的社会、经济、政治新秩序,从而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和经济的繁荣,这都是李斯法律思想的重要主张,法家思想从此被贯彻影响几千年至今。法家两大代表人物商鞅、李斯在历史政治舞台上都没有得到好的“结尾”,这也是法家思想双刃剑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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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秦国灭亡并非亡于法律,而是没有及时变更国策。
12、时代的车轮来到了秦朝。如何对辽阔的疆域实现直接管理,秦朝为后世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样板:变分封制为郡县制、统一文字......一系列促进大一统的举措,无疑是古代历史的跨越性变革。而保证这些制度落实的,就是被后世诟病的严刑峻法。
13、秦地是以绝对严格的写实主义作为艺术(确切地说应当是工艺)风格基础的,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征发关东六国数十万人修建的宏伟壮丽的阿房宫、骊山陵以及秦地的出土文物大多印证了这一特色。而这似乎与法家思想有着重要勾连,从《吕氏春秋》关于秦代手工业的法律规定,即“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便可以看出当时秦人因受法家政法思想影响从而在打造工艺品时追求的严谨、细致和质朴。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就十分强调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14、本文原载于《史学月刊》2013年第6期,略有改动。
15、所谓物极必反,秦朝的崩溃,导致狼烟遍地、兵祸横行,基本的社会秩序荡然无存,老百姓命如草芥、朝不保夕。在这种情况下,活下来成了最大的任务,秦朝设立的律法条文压根没人遵守。
16、为什么世界历史上几大帝国:罗马大帝国、亚历山大帝国、波斯帝国、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前苏联帝国等都崩溃了就永远灭亡了,中国反反复复崩溃又立国发展强大起来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中国受了法家思想和文化的深远影响,秦朝以后的朝代都适用法家文化治理国家,故无论哪一个朝代更新换代,中国都会重新发展强大起来。
17、因此,这就为所有人民和国家发展制定了一条道路,法律怎么制定,道路怎么前行。而法家制定的道路就是帮助秦国崛起,并一统六国,结果,也的确实现了。
18、关于秦速亡的原因,法家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成熟不可忽视。法家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其“强国弱民”和“以刑去刑”的理论。商鞅说:“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他将国与民看作完全对立,不可得兼的两部分。韩非甚至认为应当让人民经常处于饥寒交迫的状态,只有仰仗国家才能生存,以达到掌控人民的目的。于是人民的赋税沉重、徭役频繁,难以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这样畸形的政治怎么可能长久存在下去呢?
19、李斯到咸阳闯荡的过程并不顺利,他在规划好咸阳的仕途计划后,突遇秦庄襄王嬴异人一命呜呼,秦国朝局动荡不安,将李斯的计划全盘打乱。在而后成为秦相吕不韦的门客后被人打压,郁郁不得志。李斯并没有放弃,而是在沉淀自己的同时,找机会崭露头角。让吕不韦认识了这个有才气、傲气、勇气的年轻人。并为李斯而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 第亲疏贵贱一断于法。法家强调法的作用,主张以法治国,一切决断于法。在立法方面,法律要详细,使人民的一切行为都纳人法律的规范;法律要公布于众,使人人都知道法律;法律应随时而变,以便使法和时代的需要相结合;法律应由君主制定,但君主在制定法律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尽可能作到顺天道,随时变,因人情,循事理,量可能。
21、李斯从看守粮仓的小吏一步步走到咸阳,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争斗,最终从一介贫贱布衣,跃升为秦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总结来说,他做到了以下三点:
22、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也不仅仅是在政治方面,或是国家层面,这种理论可以扩充到我们的企业管理,甚至家庭经营,更甚者如一个人的干事创业修身成长。
23、 所以,秦始皇焚书坑儒这件事,也不全是负面意义。至少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他是有其正面意义的。
24、经济发展了,百姓生活水平提高,开始追求民主、自由、法制,要求保障人权。
25、对于秦国来说,“士”这个阶层不被重视,这种传统是从商鞅变法开始的。商鞅把国家的重心放在“农”与“战”上,认为农民与战士才是强国之本,官爵应当授予这两个阶级。至于贵人、商人、技艺、逆旅、儒生和游士,则都被视为“淫民”,他们通过世系爵位、经商致富、游说取官和技艺糊口的方式来逃避农战,不肯耕种土地,也不肯上阵杀敌,故而于国家无益。所以在《农战篇》中,商鞅主张打击这些阶级,以便建设一个以农民和战士为主体的国家。愚农不学无术,就可以像牛马一样供统治者任意驱使,能够专心耕种,为国家生产财富;战士贪功轻死,便会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积极为国家开疆拓土。
26、而秦朝之所以二世而亡,原因并不在于法治本身。其统治者过于迷信法律的效力,甚至强化到凌驾于基本的人性之上;其个人的私欲主宰了法制,让制度变成了个人的武器,法规失去了公正性。
27、在嬴政称帝以及掌管天下的过程中有一个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他,嬴政能不能成为秦朝的开国君主都是未知数。他就是吕不韦,当颍川还叫做阳翟时,他就是那里的大商人了。后来虽然富甲一方,但他的才华却受困于低贱的商人身份,不甘心的他选择了介入政治。此后见到了奇货可居的子楚,献上了赵姬,并一路资助、出谋划策,最终使子楚坐上秦国王位。
28、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然而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就会发现诸子百家里没有一个是秦国人。其中,老子是楚人,孔子是鲁人,孟子是邹人,墨子、庄子和惠子是宋人;田骈、邹衍出自齐国,慎到、荀子来自赵国,李悝、张仪、犀首皆是魏国人,就连韩国也有一个申不害。而作为西方大国的强秦却显得本土人才匮乏,没出过一个思想家。李斯在《谏逐客书》里也毫不客气地说自秦穆公以来,秦国所用的人大多都是诸侯之客,像百里奚、商君、范睢、吕不韦等都不是秦国本土培养的人才,倘若秦国却客不纳,那么将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
29、国企改革大量破产和国有资产流失,工人大量下岗;教育改革大量扩招导致许多大学生失业,教育资源向城市集中,向沿海发达地区集中;住房改革导致房价失控暴涨。
30、当然了,这一时期的繁琐法律条文、令人闻风色变的酷吏团体,也给西汉的政治带来了不少弊病。汉宣帝在位期间,曾经设立了一个名为“廷平”的监督职位,但也只是治标而已;
31、他们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极力辅佐一些国君进行社会政治、经济改革,并从某些方面为维护地主阶级统治提供了理论、原则和方法。
32、这些思想主张,在当时不仅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也为后期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根据。那么,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凭什么能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
33、秦始皇能够统一六国,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当代,他的思想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34、上至君臣下黎民百姓,既有对上层建筑的统治构想,同时也有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实际应用。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改革、金融、货币、国际贸易及运筹学等。这其实也是秦朝统治者,能够大力推崇法家治国的根本原因。
35、最终,当时的汉朝律令增加到了三百五十九章,几乎是汉初的40倍;其中,与死罪相关的条文多达四百零九条,具体罪名有一千八百八十二个之多......
36、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赋予了秦取代周的合法性,也使秦始皇对自己的统治充满了极度的自信。这在“议帝号”一事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秦始皇不满意臣下拟定的“泰皇”称号,自以为功盖三皇五帝,就采用了“皇帝”这个具有创始意义的称号。他还以为子议父、臣议君没有意义,就废除了谥法,并志满意得地以为“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第236页)秦始皇以为“水德”胜“火德”便是历史的终结,而他应了“水德”之后便可以万世而为君。可以说,正是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给了这个本性暴虐的君王以不同寻常的自信和自恃。
37、对此,韩非认为慎到的观点也是片面的。如果任势而不尚贤,那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恶人拿来作恶。夏商之制,尧舜在上则治,桀纣在上则乱。君主专制制度在贤能君主的治理下,可以实现富国强兵、政通人和;然而一旦落入昏愚暴君之手,就会荼毒百姓,贻害千古。慎到怎能说“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呢?既然天下之人贤良的少而不肖的多,那么势位不过是为暴君服务罢了。国家就像一辆车,势位犹如马匹,刑罚则是鞭策,而君主便是驭手。如果让专业的马夫王良来驾驭,则车轮会平衡的向前运转,到达想要去的地方;而如果让酗酒醉驾的独夫来掌控,则难免会车毁人亡。所以韩非批判慎到的“势”论,说:“专言势之足以治天下者,则其智之所至者浅矣。”
38、对现代管理者来说,韩非子的思想主张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这“寄治乱于法术”的思想主张,究竟能够为我们建设现代法治社会带来哪些启示?
39、解放战争时期,共产d为什么能以人少装备差的军队迅速打败国民d的军队?主要就是有为推翻压迫剥削的旧社会,解放全中国的远大政治目标;实行一切行动听d指挥的高度中央集权;利用打土豪分田地积极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40、 道是事物的本原、规律,万物由道主宰,而君主就是人间的道,或道的体现者,“道无双,故日一。”君主便是人间的“一”,君主要独操一切权势,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封建国家,做到“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君主如果失去权势就不成为君主了,就会被大臣所控制。
41、但在这当中,最为关键的便是统一六国之后,仍然采用“极端”的法家思想。
42、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中国先秦史学会法家研究会副秘书长
43、秦朝前期国内上下推崇法家思想,在建国之后,却没有遵循法家思想中主张变革的思想,对文化方面进行变革。统治者采取了专制的文化策略,比如说“书同文”,这对于原本不是秦国地域的文化来说,是十分巨大的打击,很多读书人对秦文化产生了敌视态度。
44、至于以礼教治国的周朝,同样离不开系统的律法,所有的军制、税赋、户籍管理、分封体系,都在这一时期得到系统的建立、完备;所谓的礼教,是建立在等级分明、尊卑有序的基础之上,任何僭越都会遭到严惩,这本质上就是法治。
45、秦孝公对商鞅所提出的“主张法家,反对礼治”不仅持肯定态度,而且通过统治权利对其变法行为大力支持。商鞅在《农战》中提出“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在向秦孝公上表的
46、在传说中它出现还远早于战国末年。传说中的颍川是大禹故乡,是夏王朝的国度,早在那时那时它就已经是黄河流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不过关于夏朝是否存在一直都有争议,所以在确切证据出现前,这也只是传说。
47、就在商鞅变法的同时,另一位法家人物申不害也在韩国发起改革。与商鞅注重基层的“法”不同,申不害更重视顶层的“术”。
48、 君主的高妙之处应该体现在善于搞好利的排列组合,使人们追逐利益的活动汇成一股合力,以利于君主和为君主所用。君主与社会各阶层的关系,都应该是以利为动力的一种商业关系,“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
49、韩非子有个重要的法家理念是“不务德而务法”,那么这个理念是否顺应了当时秦王朝的发展?如果将时间轴放大来看,秦朝二世而亡,这个法治理念又是否符合历史的发展呢?
50、秦国选择法家思想治国,选择卫鞅变法都不是偶然的。先秦时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思想领域空前繁荣,但是对于当时的秦国来说,法家思想却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51、专业领域:刑事辩护、重大民商事诉讼、资产追收和法律顾问等
52、法家思想认为轻赋敛会导致百姓懒惰,重赋敛才能使百姓勤劳。所以秦代赋税苛重,加之“重农抑商”的思想对商人进行打压,收取高额关税和租金,商人破产之后还会被强行充当国家苦役。这些政策导致农民的社会地位一度高于工匠和商人。
53、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1301之二
54、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水气至而不知数备,将徙于土。(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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